关闭→
当前位置:普法知识馆>律师解答>知识产权解答>知识产权保护律师解答>街拍侵犯肖像权

街拍侵犯肖像权

普法知识馆 人气:1.49W
街拍侵犯肖像权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权行为属于一种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而人身侵权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伤害的一种侵权行为,我国对于人身侵权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人身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也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个人街拍侵犯肖像权是否成立


1、肖像作品的著作权

根据现行《著作权法》第2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6条:“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因此,无论是否询问或被发现,个人摄影师对所拍摄的肖像作品拥有著作权。

2、路人的肖像权

根据《民法通则》第100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因此,路人对自己的肖像,拥有肖像权。

3、街拍的肖像作品的权利冲突

在街拍产生的肖像作品中,其实是存在三种权利。一是拍摄人的著作权,二是路人的肖像权,三是肖像作品所有人的所有权。从题目来看,肖像作品的所有权归属于个人摄影师。

题主疑惑的是拍摄人的著作权与路人的肖像权产生冲突了怎么办。

通说认为,拍摄人的著作权与所有权的行使应当服从路人的肖像权。

《民法通则》第100条已经明确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这种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发表、复制、销售。

根据题主描述,”未经本人同意“,”获奖或投稿”是使用,“获利”,侵犯肖像权是没有疑问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不管照片是不是用作商业用途,只要未经过当事人允许,在公共场合拍摄他人,并将拍摄的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公开传播,就已经侵犯了他人肖像权。

阅读完上述文章就可以得出个人街拍侵犯肖像权是完全可能成立的,因为街拍的随意性会让有些拍摄者忽略了路人的意愿而在没有任何许可的情况就随意挂在网上,如果照片被大肆宣传就会对当事人的生活产生影响并且照片所附带的肖像权也会因此而遭到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