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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交通事故人命赔偿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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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交通事故人命赔偿金标准

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往往需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而且根据双方的责任承担和受害者的受伤情况需要赔偿的金额也不同,死亡赔偿当然是最严重的一种。贵州市就出台了相关标准。下面本站小编就为您介绍贵州交通事故人命赔偿金标准

一、贵州省统计数据

根据贵州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公布的《2015年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得到以下数据:

1、2015年贵州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79.64元/年;

2、2015年度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386.87元/年;

3、2015年州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914.20元/年;

4、2015年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6644.93元/年;

5、2014年贵州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2815元

二、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79.64元× 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386.87元× 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79.64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386.87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79.64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386.87元×5年

2、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丧葬费=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2815元÷2

3、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914.20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6644.93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丧失劳动能力)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914.20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6644.93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914.20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6644.93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914.20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6644.93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以上就是本站小编为您整理的贵州交通事故人命赔偿金标准。各省分由于地域、环境的不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也有所不同。要根据上一年度的统计公报,然后有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一系列费用要进行计算,然后才能得出最新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本站鹤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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