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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积金贷款余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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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积金贷款余额要求
天津公积金余额提取需要哪些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符合不同的条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条件、资料齐全,三天内即可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