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普法知识馆>其他法律>法律顾问>法律>离婚后女方把孩子判给男方可以吗

离婚后女方把孩子判给男方可以吗

普法知识馆 人气:4.1K
离婚后女方把孩子判给男方可以吗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离婚以后孩子判给男方女方可以接走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女方把孩子判给男方可以吗”的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将孩子抚养权判给男方的,女方是不能带走孩子的,如果带走孩子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六)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七)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