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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使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
2、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向其第三债务人行使债权人之权利。
行动建议:
1、债务人对于本身之债权,应当行使却没有行使,而债权人之债权,即有消灭或者丧失的现实危险,进而对债权人的债权也就产生不利影响。
2、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的行为,对债权人的债权的损害,是一种间接的损害,所以才有行使代位权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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