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普法知识馆>其他法律>法律顾问>法律>医疗纠纷接待场所设置

医疗纠纷接待场所设置

普法知识馆 人气:1.66W
医疗纠纷接待场所设置
我想知道如果行政复议场所设置该怎么办呢?
现在如果是行政复议场所设置的话,具体来说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使其能够全面履行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宣传指导和监督管理等行政复议职责。行政复议人员的配备应当与其承担的行政复议工作任务相适应,保证一般行政复议案件至少有2名行政复议人员承办,重大行政复议案件至少有3名行政复议人员承办。市政府工作部门应当配备与行政复议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行政复议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