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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融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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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融资困境
陷入困境,求助老师
当时双方签定合同时约定该工程结算方式是中标价款加增加工程量. 当时签定合同总价款是285万元.(也就是中标价). 可是实际工程量和材料用量所产生的费用超过这个数. 预算中心 预算价是415万元.甲方 价款是405万元.应该说差距不大。 说合同就签这么多,按合同办事,没错。但是“加增加工程量”是否有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