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普法知识馆!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注:行政赔偿案件不收费。
图文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