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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经公证后又签署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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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经公证后又签署借条
怎么规范签署借款合同

1、借款合同的条款


一般借款合同包括下列条款: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


2、注意事项:


(1)利息条款要清晰明确。第一,是否约定利息。譬如说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再譬如,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第二,利率问题。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就是普遍认为的上36%下24%。


(2)还款期限:《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3、生效


(1)自然人之间: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2)非自然人之间:司法解释第十条规定,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