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条款合同附件的内容是什么
具体约定形式:
(一)乙方如以下行为构成严重违约:
1、向甲方开具的发票为虚假发票,或提供由他人开具的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
2、向甲方开具的发票无法认证、认证不符或其他任何因发票瑕疵导致发票作废;
3、未按约定时间向甲方开具发票、或拒绝开具发票;
4、发票遗失,乙方未配合甲方获得其他可抵扣凭证或重新获得发票;
5、乙方纳税主体身份发生变更,未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未向税务机关按时缴纳对应增值税税款,导致甲方无法抵扣进项税额;
7、其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实现进项税额抵扣的情形。
8、发生以上情形(乙方虚开除外),经甲方催告乙方拒不改正违约行为,且造成甲方进项税额损失单次或累计金额达20000元(贰万元)及以上,应当认定为严重违约。
(二)违约责任的承担
乙方构成上述严重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分包合同,乙方以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注:本文中甲方指代我方、乙方指代合同相对方,应根据具体合同内容确定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