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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法院收取财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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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法院收取财产费
离婚司法院收取财产费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
    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
    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离婚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离婚诉讼费:
    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 10元;
    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 510元;
    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 1510元;
    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 2510元;
    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 5010元;
    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 100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