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普法知识馆>其他法律>法律顾问>法律>条块管辖的范围

条块管辖的范围

普法知识馆 人气:2.54W
条块管辖的范围
行政复议条块管辖大概会是怎么样来的呢?
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最高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 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  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