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普法知识馆>其他法律>法律顾问>法律常识>2。什么是一般保证?3。什么是连带责任保证? - 1。什么是保证合同?

2。什么是一般保证?3。什么是连带责任保证? - 1。什么是保证合同?

普法知识馆 人气:5.57K

1.什么是保证合同?

1.什么是保证合同? 2.什么是一般保证?3.什么是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合同,是指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保证合同有以下法律特征:

  (1)根据《民法典》第682条第1款的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根据《民法典》第684条的规定,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3)保证合同的形式多样。根据《民法典》第685条的规定,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4)保证人的范围有一定的限制。根据《民法典》第683条的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2.什么是一般保证?

  根据《民法典》第686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民法典》第687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根据《民法典》第687条第2款的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4)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

3.什么是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民法典》第688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本文来源: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民法典》合同编热点问题200问]



TAG标签:#连带责任 #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