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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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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

员工入职后,企业会为其办理社保和公积金手续。公积金是员工的重要福利待遇,在今后买房的时候都用得上。当员工提出离职,同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对社保和公积金进行处理。那么公积金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这个问题很多人都十分关心,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下。

一、公积金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马上到新工作单位重新就业的,由原单位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及其结余资金转移到新就业单位,由新单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的,由原单位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及其结余资金转移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建立的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帐户内。

具体规定如下:

1、 职工在离休、退休之前,与单位中止劳动关系且不符合支取条件的,单位应当在中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到承办银行办理转移手续,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转入市集中封存帐户。

2、职工与新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承办银行办理转移手续,由银行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从市集中封存户转入新单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解除劳动关系后社保怎么办?

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须跨统筹地区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另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计息。重新就业后应继续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分别合并计算。

失业职工或下岗转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计算缴费年限。领取完失业救济金后,应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计算缴费年限。

由此可见,当员工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要转移公积金关系。公积金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有两种方式,如果员工离职后没有就业的,公积金账户会封存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员工购房的时候提取。如果员工离职后马上入职的,公积金关系应该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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