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普法知识馆>合同范本>服务合同>发行合同>先转让股权后非公开发行

先转让股权后非公开发行

普法知识馆 人气:6.94K
先转让股权后非公开发行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非公开发行


非公开发行只针对特定少数人进行股票发售,而不采取公开的劝募行为,因此也被称为“私募”、“定向募集”等等;公开发行则是向不特定的发行对象发出广泛的认购邀约。

根据股票发行对象的不同,可以将股票发行方式分为非公开发行(Private placement)与公开发行(Public offering)。从中国股票发行制度的发展历程来看,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一直占有主导地位,而非公开发行方式虽曾一度被视为“积极提倡的筹资方式”但却长期受到忽视,有关非公开发行的法律制度极不完整,甚至可以说十分混乱。

有需求就会由发展的前景,人们利用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分期发行的方式,获得资金,扩大公司的发展,同时也满足人们对于物质的需求,只一种非常常见以及效果非常好的选择,因此深受人们的喜爱。前提是在于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