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普法知识馆>律师解答>工程纠纷解答>工程安全事故纠纷律师解答>地面施工地下设施致人损害案件的责任承担

地面施工地下设施致人损害案件的责任承担

普法知识馆 人气:1.16W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窖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地面施工地下设施致人损害案件的责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