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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利息计算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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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利息计算截止日

市场是检验公司发展好坏的最重要的指标,如果没有通过市场检验,公司就会破产。破产后依法律程序需要进行破产清算,清偿职工工资、公司债务等,清算完后,该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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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利息计算截止时间规定

《企业破产法》第46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据此,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报享有破产债权,其债权利息应当计算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截止,而并非人民法院宣告公司破产之日。且本条规定于《企业破产法》第6章,该章中就债权申报的规定,及根据上述规定确定的债权数额,法律效力及于后续章节规定的破产重整程序、破产和解程序、破产清算程序。换言之,无论破产申请经人民法院受理后,就债务人进行重整、和解程序,抑或是宣告债务人破产而进行破产清算程序。也无论债权人享有的是有担保债权,抑或是普通债权。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时,其债权利息均计算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