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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名被告人均被宣告缓刑 - 南京刑事案件律师蚂蚁刑辩团队承办的聚众斗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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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刑事案件律师蚂蚁刑辩团队承办的聚众斗殴案 十八名被告人均被宣告缓刑

2018年2月,刑事律师蚂蚁刑辩团队接受委托,指派张志华、王灿两位律师为一起聚众斗殴案件的被告人邵某某进行辩护。在蚂蚁刑辩团队的努力下,邵某某最终被宣告缓刑,该案的其余十七名被告人也全部被宣告了缓刑。

2017年10月25日15时许,南京某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以下简称营销公司)的员工与某公司售楼处(以下简称售楼处)员工因争抢客源发生纠纷,在纠纷过程中,营销公司的员工被对方人员殴打。得知上述情况后,当日16时许,营销公司负责人,即被告人邵某某赶至售楼处处理员工被打之事,并向对方讨要说法。在处理过程中,双方矛盾升级并产生肢体冲突,双方人员均不同程度受伤,其中售楼处员工三人属于轻微伤。2018年6月1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指控邵某某及其公司员工共十八人涉嫌聚众斗殴罪。

案件发生后,蚂蚁刑辩团队接受委托,指派张志华主任、王灿律师担任该案件中邵某某的辩护人。办理过程中,张志华主任、王灿律师在多次会见被告人,充分听取被告人意见,仔细审阅全部案卷材料后,为邵某某做出了罪轻的辩护,并希望法院对被告人邵某某适用缓刑。

二位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邵某某系主动投案,其行为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该案的发生,由对方人员殴打被告人邵某某的员工引起,并且在讨要说法过程中,营销公司员工也遭到了对方的殴打,对方亦存在过错;该案由民事纠纷所引起,冲突时间极短,并且在冲突发生后邵某某多次极力阻止,邵某某的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案发后,邵某某的家属积极与被害人进行沟通,并进行了补偿,也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应当从轻处理;被告人邵某某之前从未有过犯罪记录,本次犯罪也系初犯、偶犯,建议对被告邵某某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全部意见,判处被告人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二个月。另外,本案的其余十七名被告人也都被宣告了缓刑。

来源丨蚂蚁刑辩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