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普法知识馆>法律职场>合同事务>合同效力>要约生效须具备哪些要件

要约生效须具备哪些要件

普法知识馆 人气:8.82K
要约生效须具备哪些要件
律师解析:要约作为一种缔约的意思表示,它能够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一种拘束力。尤其是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必须受要约内容的拘束。要约发出后,非依法律规定或受要约人的同意,不得擅自撤回、撤销或者变更要约的内容。
要约生效的要件有四个:一、必须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二、要约人必须有与他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三、要约的内容必须要具体明确;四、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要约的约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