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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协议离婚的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需要携带下列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4、港澳台出具有效的通行证,身份证,属于华侨、外国人的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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