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普法知识馆>法律生活>婚姻家庭>同居>在我国男女同居期间财产如分割

在我国男女同居期间财产如分割

普法知识馆 人气:1.65W

其实在北上广或者是我国其他绝大多数的地区都是一样的,在外工作的这些年轻人如果自己谈的就有男女朋友的话,那么可能双方在外实际上就是一种长期同居的关系。对待当前时代下的这一种婚前性生活,人们好像早就已经司空见惯了一样。但是同居毕竟没有婚姻关系,所以双方也是说分手就分手了。那有人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我国男女同居期间财产如分割?

在我国男女同居期间财产如分割

一、在我国男女同居期间财产如分割?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需要考虑各种因素: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取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同时应适当考虑照顾妇女、儿童利益的原则。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同居财产分割是指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二、未婚同居属于违法行为吗?

未婚同居是否违法,首先要看非法同居的范围。

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如此区分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1条第1款的规定,即“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根据“他人”是否有配偶为标准,可以将上述两种非法同居再作区分:前者可以区分为:无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和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后者则可以区分为: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和有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前者中的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可以归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之中。因此,上述两种分类可以具体类型化为两种:无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与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

因此,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和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两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第2条规定:“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所以,没有婚姻关系的单身男女未婚同居是没有触犯我国法律的。

因为在同居期间两个人的收入都是属于个人的收入的,用双方共同的收入来购置的财产的这一部分两个人可以平等的进行分割,但是谈恋爱期间同居的财产分割,如果请求法院平等的分配的话这种想法有些不切实际。本质上同居期间的财产,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成为共有财产的。

TAG标签:#我国 #财产 #分割 #同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