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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是否可以约定由双方轮流抚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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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是否可以约定由双方轮流抚养子女
律师解答:可以。律师解析: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由双方轮流抚养子女,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法院会准予认可。
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首先是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的,协商不成的才由法院判决。
抚养,主要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的抚育、教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