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普法知识馆!
>
父母不可以与被判刑的子女脱离关系。父母与亲生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是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发生的,因死亡而消灭。因此,除因一方死亡而自然终止外,不能人为的解除双方的关系。《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图文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