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普法知识馆>律师解答>婚姻家庭解答>同居律师解答>夫妻同居期间债务

夫妻同居期间债务

普法知识馆 人气:1.51W
夫妻同居期间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同居期间债务怎么处理

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1、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3、分割财产时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4、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5、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且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以根据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综上所述,现在很多年轻人同居生活,如果感情破裂一方提出离婚。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先分清共有财产的范围,原则上均分,对经济困难一方适当照顾。而双方生活欠债,只要是共同生活发生的,双方都有义务偿还。如果一方赌博欠债,应该由自己承担不得转嫁给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