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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如何应对拖欠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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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施工合同条款,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虽然从各方面规定了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一些权利义务,但还有很多是通用条款没有规定的,需要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重视签证管理,签证对施工企业非常重要,特别是对于一些涉及到竣工结算、工程索赔的签证资料,施工企业应当特别重视。
三、充分运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优先受偿权应注意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四、提起代位权诉讼,有些发包人往往以对外债务收不回来为借口表示无力支付工程款,对此承包人可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
五、在执行过程中申请对发包人的到期债权予以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施工企业如何应对拖欠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