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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不赔偿鉴定费。按照《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的规定,伤残鉴定费是由自己承担的,不在保险公司理赔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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