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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通常案由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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