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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十五日内未去进行满分学习的,将会被吊销驾驶证。这时就需要重新考取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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