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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份,新的国家税法关于个体户起征点的新规定是“如果平均每月销售在2万或2万以上,(税率是3%),得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如低于2万以下,则免交,即不用交税。”有的生意虽然销售达到了2万,但并不赚钱,也交不起税,或者生活都不够,所以,交不交税也是事在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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