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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违约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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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股权转让违约金比例问题,我国法律目前没有专门的法条规定,但股权转让其实也是一种合同交易行为,因此可以参照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及相关司法解释参照适用。

股权转让违约金比例

在日常交易过程中,不乏有约定高额违约金的案例,但在审判实践中,主要按照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原则,对违约责任以及损害赔偿进行认定。

与此同时,依照法律规定,违约金过高的,违约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进行调整。这时人民法院将会结合违约行为的情节过错程度,守约方的实际损失等综合加以考虑,并且酌情认定相关数额,通常不会直接依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比例进行直接判决。

结合审判实践,我们建议违约金比例的约定,可以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以下,或者不超过合同价款的20%进行设定。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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