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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署外资公司委托书或协议书;
2、拟写好公司的名称,至少三个;
3、交付注册公司的费用;
4、提交相关的资料;
5、再将资料交给上海市对外贸易经济管理局,上海市工商局,上海市国地税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海关,上海市外汇局等部门办理;
6、去银行开设基本户,并验资;
7、刻公司的公章,法人章,财务章;
8、交接资料,交付余款;
9、领取执照。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外资公司的法律适用
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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