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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支票背书要求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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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支票当中出现了转账两个字的话,那么这样的支票就属于转账支票,通常是只能用于当事人之间的转账。而对于转账支票来讲,也是可以进行背书的。那么转账支票背书要求有哪些呢?本站小编为您做详细解答。

转账支票背书要求有哪些?

一、转账支票背书要求有哪些

背书连续是指票据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前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票据的背书人应当在票据背面的背书栏依次背书。背书栏不敷背书的,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二、转账支票背书注意事项是什么

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受理。票据背书人在票据背面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依法背书转让的票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冻结票据款项。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票据无效;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阅读完以上内容后,相信大家已经清楚转账支票在进行背书的时候具体有哪些要求了吧。背书必须要连续,要求记载的内容也必须写上,尽量不要有错误。如若在实际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仍遇到一定的困难,则可以选择向本站予以帮助,相关律师会采用合理、科学的法律方法为您有效地解决相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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