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普法知识馆>法律职场>劳动工伤>居住证>监视居住证据不足的话应该怎么处理

监视居住证据不足的话应该怎么处理

普法知识馆 人气:2.8W

一、监视居住证据不足的话应该怎么处理?

监视居住证据不足的话应该怎么处理

1、监视居住证据不足的话公安机关可以解除监视居住措施,撤销案件。

2、监视居住到期后,公安机关经侦查后证据不足的,如果需要继续侦查的,公安机关可以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由监视居住变成取保候审,继续收集证据。

3、监视居住是有一定期限的,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监视居住的期限为6个月。

二、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三、监视居住后还会坐牢么?

监视居住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坐牢。

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所谓强制措施只是一种侦查手段,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窜供,毁灭证据,再次犯罪等等,不管是关到看守所里也好还是在家里监视也好,只是视案件情况而轻重有所不同,其目的都是预防性的,而不是惩戒性的。

被采取了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你就是有罪的了,就得判刑了,侦查侦查,也就是你有没有犯罪还在"查",你现在只是犯罪嫌疑人,等审查起诉以后就叫被告人,这两个阶段公检法都只能称你"涉嫌"什么什么罪,只有到有罪判决下来,你成了"罪犯",才叫犯了什么罪。是否坐牢要取决于你是否犯罪,证据是否够定罪。

不管在刑事案件当中有没有监视居住的这个环节,证据不足是不可能将真正的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的,那如果证据一直不够完善的话,公安机关也不能无限期的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居住。同时,在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之间来回切换其实也有损司法公正。

TAG标签:#证据不足 #监视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