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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二手房买卖合同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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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二手房买卖合同通用版

上海市二手房买卖合同通用版
二手房卖方(甲方):
  二手房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房地产座落在________区县(部位:)房屋类型结构:;
  
(二)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
  
(三)房地产四至范围
  
(四)该房地产土地所有权性质为国有集体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五)房屋平面布局及附属设施状况、套内装饰标准
  
(六)甲方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号:;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已充分了解,自愿买受上述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二手房买卖转让价格为(币)计元。(大写):千百拾万千百拾远整。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的天内,乙方将上述二手房买卖转让价款分__付与甲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协议。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装让的房地产为出让方式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供下列
第一二款办理。
  
一、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年(从年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受让上述房地产,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乙方依法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甲方将上述二手房买卖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应办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上诉房地产交付(转移占有)乙方。交付标志:。
  
第五条除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外,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该二手房买卖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第六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电讯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自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八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房地产根据原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属居住非居住房屋,其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业主公约见附件六。
  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对该房地产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使用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确认上述受让房地产的业主公约,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上述房地产在办理转让过户变更登记后,甲、乙双方共同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该二手房买卖转让后变更使用、维修管理户名及有关手续。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上述二手房买卖转让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