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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的受理以及审批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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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及受理

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的受理以及审批是怎样

(一)申请人依据《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公报》公告的“请求书”、“说明书”及“照片”规定格式要求,通过邮寄或者直接向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设在科技教育司)提交品种权申请文件,一式2份。

(二)审查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品种权申请予以受理,明确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寄发“受理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缴纳申请费。

(三)不符合要求的品种权申请不予受理,寄发“不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二、初步审查

(一)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审批机关缴纳申请费1800元。

(二)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申请费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启动品种权申请初步审查程序。未按期缴纳的,视为撤回品种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