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普法知识馆>律师解答>损害赔偿解答>妇幼权益律师解答>儿童意外事件与家长的监护责任的直接关系

儿童意外事件与家长的监护责任的直接关系

普法知识馆 人气:6.23K

儿童意外事件与家长的监护责任之间没有直接关系。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所以,家长是不能预见到该事件的发生的,与家长是否履行了监护责任没有直接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儿童意外事件与家长的监护责任的直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