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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在基地租赁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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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在基地租赁转让合同

农村在基地租赁转让合同

农村宅基地租赁转让协议书

甲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自愿将土地一块有偿租赁转让给乙方作修建住宅之用地,经双方自愿、平

等、友好的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转让土地的情况:

甲方自愿将其持有的位于 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使用。

甲方的土地位于 ,甲所转让的土地面积约 1.2

亩(具体以现场测算面积为准)。

二、总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 万元

整)

三、价格支付方式为:本协议签订时,乙方三次付清 1、定

金 ,定金交完后 30 天把地块确认面积,地上原有附属物清除,

30 天内把三级报建手续、报建户口等相关手续办齐给乙方,甲方自身原因导致不

能履行此协议,甲方退回定金的双倍资金人民币 元(大写

万元)。2、手续办完交付給乙方后,乙方要付给甲方 3、全部完工

后付清所有地款(现金或银行转账,现金以当场签收的收据为凭证)。

四、转让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给乙方办理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的相关报建申请手续(每户建

筑面积 300 平方),建造费用由乙方承担,房屋建造后,乙方对该房屋具有所有

权,报建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受让该幅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与甲方享有该土地使用的期限相同(至

少不低于 50 年)。

3、甲方的转让行为系完全出于甲方本人和相关权利人员自愿,甲方转让后

对该幅土地上可能产生的一切土地使用权及其符合政策的附加利益,均归于乙方

所有:该幅土地如国家政府征地,该幅土地的一切赔偿归乙方所有。

4、办理完毕,甲方将该转让的土地所有使用权证等相关权利证明文件交付

乙方(如今后政府政策变动,宅基地可以过户,允许以乙方名义办理该宅基地的

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权属证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口

头、电话、短信、书面等方式)后,30 内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完过户手续,所

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逾期履行的,每日按总价款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5、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对该幅土地及房屋的全部权利转移给乙方所有,乙

方再次转让时甲方不得干涉乙方转让,需甲方配合乙方办理再次转让相关手续的,

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产生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6、甲方承诺该幅土地无其他共有权人(继承人),如有其他共有权人(继

承人),视为已获得共有权人(继承人)同意,放弃所有权利,不得以此为主张

本协议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甲方保证转让的该宅基地使用权不存在任

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查封),否则按转让价款的 30%承担违约责任

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7、若遇国家政策性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甲方退赔乙方花费的全部资

金(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总价款、建造房屋等相关费用)。

8、甲方保证乙方建造房屋工期为三级报建手续交付乙方后,一年之内完工;

如未完工,国家政策性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甲方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但土地

还归属乙方使用经营,因此甲方不承担退还土地款义务。

9、该宅基地的租赁转让期限不受 20 年的限制,如超越该期限本协议自动无

条件永久续期,如有需要,甲方承诺无条件配合乙方签订相关协议,以保证乙方

对该宅基地的使用权无任何瑕疵。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向主管政府部门陈述本协议无效,并要求无效

返还的主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无效返还的主张被确认后,如甲方提出,甲

方要赎回的价格为毁约时该幅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格(无法评

估时按市场价确认),同时承担转让金额收受日至返还之日的同期银行贷款四倍

利息。如乙方提出无效返还的主张,甲方不但不退回土地款,还要回收土地使用

权,协议终止无效。由第三方(与甲乙双方无任何利益关系的自然人或政府机构

或其他单位)提出无效主张被确认后,甲方应无偿退还转让款,各自承担各自的

费用和损失。该幅土地如有其他使用权人进行追索纠纷,则由甲方承担本协议约

定的违约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条款: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

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该土地所在集体请求调解,调解不成的双

方均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土地所在集体备价一份,每份具

有同等效力。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由此达成

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的地点为土地所在地。

出让方(签字):

身份证:

电话:

受让方(签字):

身份证:

电话:

证明人(签字)

身价证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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