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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和少缴税款处罚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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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和少缴税款处罚的区别
律师解析:少缴税款和偷逃税款的区别在于,纳税义务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一样的,一般偷逃税款是故意的,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义务人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会被判刑,但是少交税款不一定是故意的,也有可能是因为税务机关的原因造成少交税款,这种情况的话,不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