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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第一责任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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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第一责任人是谁
律师解析: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第一责任人是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
动物园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被害人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但是有证据证明动物园已履行安全注意义务的,可以减轻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