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普法知识馆!
>
刑事案件以案发地为主不能转移到本地执行。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优先、移送管辖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图文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