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普法知识馆!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因此诉讼费用由原告垫付,案件判决后,判决书内容会包括诉讼费用的负担,一般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图文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