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普法知识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血工作。《献血法》第二十四条
图文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