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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管辖制度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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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非我国居民在华如果要求离婚,应当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法律规定的法院所管理案件的范围)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我国是有管辖权的。如果公民双方在我国境外可是都没有固定的居住地的,这时候,不论是对方在哪,原告或者是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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