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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安置房买卖纠纷如何处理

普法知识馆 人气:3.59K

一、民法典安置房买卖纠纷如何处理

民法典安置房买卖纠纷如何处理

民法典规定,无产权安置房买卖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 【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二、买拆迁安置房注意事项

1、办理公证手续这是必须的,为了防止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有的开发企业为了达到增加收入的目的,在拆迁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地收一些费用相对来说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所以说,弄清这套拆迁房的性质对于您的购买至关重要。

2、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3、如果此套拆迁房在拆迁时就手续不全,实际中拆迁协议也是不能办理过户的,房产证通常会按照拆迁协议等相关资料办理,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产权仍属于原房主,则不利于您维护权益。您可以向出售单位确定相关事宜,或者仔细查看您所签订的购房协议。

三、民法典安置房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安置房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因此当在购买安置房时,要特别注意上述的注意事项,这样可以降低后期不必要的纠纷问题,即使后期发生了纠纷问题,我们也可以通过对应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很多事情或许是无法预料到的,所以只能尽量的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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