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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我的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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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我的范围有哪些?

国家赔偿我的范围有哪些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司法活动。2018年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国家赔偿多少钱?下文为大家介绍!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8年5月16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84.74元。

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统计局5月15日公布,2017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人身自由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你知道2018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吗?下面就由华律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

对于具体的赔偿范围有着法律上的约束,所以对于当事人来说,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利益维护有着明确的法律范围,但是即使自己的利益支持有着一定的法律保障,但是对于自己的合法利益维护的方式 自己也一样要按照有关的规定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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