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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判缓刑有哪些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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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判缓刑有哪些限制

诈骗罪就是指为了谋得自己的利益通过谋骗、诈取等方式获得他人财物的行为,在我国如果抓住了有诈骗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就会根据我国诈骗罪的量刑标准进行判决,但是诈骗罪也是可以申请缓刑的,不过会有一些限制。下面大家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诈骗罪判缓刑有哪些限制吧。

诈骗罪判缓刑有哪些限制

根据2010年最高法《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第一百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退赃或退赔的;

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三、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重处情形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9、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也就是说,要是诈骗罪的犯罪分子存在上述三种情况之一的话,那么即使符合我国对适用缓刑的规定,那么也是不能对该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的。这也就是诈骗罪适用缓刑的限制条件。

在诈骗罪中想要适用缓刑,除了要具备我国对缓刑的条件外,针对具体犯罪还存在一些限制。在诈骗犯罪中,要是犯罪分子具有上述三种情况的话,那么就不能适用缓刑。关于诈骗罪判缓刑有哪些限制的相关内容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这里,希望本站小编的整理能够对大家的生活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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