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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非法集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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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非法集资行为

如何界定非法集资行为

1、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2、特征

(1)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2)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3)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集资通常涉及面极广,会用高回报高收益来诱导大家达到骗取资金的目的。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由于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一旦有了损失,需要当事人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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