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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法票据承兑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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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违法票据承兑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对违法票据承兑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违法票据承兑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三、违法票据承兑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具有以下构成特征:

(一)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的票据管理制度和金融机构的信誉。

(二)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四)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在主观方面一般是过失犯罪,也不排除放任的故意。

违法票据承兑罪属于经济犯罪,主要是破坏到了金融机构的信誉,而且此罪的犯罪主体也非常特殊,只有银行机构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才能构成违法票据承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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