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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制作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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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如果在平时生活当中违反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话是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管是违反哪一方面的法律法规,满足相应的要件之后,触犯了相应的法律法规,都是要受到相应的处罚的,只是不同的情形,出发形式不同,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下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制作注意事项有哪些。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制作注意事项有哪些?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

制作注意事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填全、不漏项。

2.执法人员填写《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应当场宣读并交付当事人,不能事后送达,当场宣读相当于事先告知,当事人如有陈述申辩意见的应认真听取。

3.当事人和执法人员在《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填写的日期应一致。

4.严格掌握当场处罚的适用范围,《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只适用于警告和规定的较小数额的罚款,没收物品、违法所得数量和数额再小也不能使用该文书。

5.执法人员应在作出当场处罚之日起7日内将当场处罚情况报所属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机关备案。

6.在简易程序中主要是指罚款执行方式。一种是当场缴纳,当场缴纳的条件按照《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来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向当事人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而且执法人员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将罚款上缴银行。另一种方式是由当事人将罚款直接交到指定的银行。如果按照这种方式缴纳罚款,应填写清楚指定银行的名称、地址。

综上所述,关于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制作注意事项有哪些这一问题,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出来了,关于行政处罚的相关问题,其实主要就是在程序方面以及合理性方面进行讨论,如果在遇到具体情况需要补充的时候,还是需要有一定的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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