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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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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律师解析: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有:
1.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3.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当事人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